1950至60年代徵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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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至60年代徵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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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1950至1960年代徵聘文件。包括和教育局、移民廳、美國援助中國知識人士協會香港分會等機構、相關教師之書信往來以及教師之履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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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4年龔鑄山董事長致潘金順、高亞思函
    1954年龔鑄山董事長致函正在峇株華僑中學執教的潘金順和高亞思二位老師,邀請二位老師返中化執教。
  • 1958年柔佛教育局致徐民謀函
    1958年柔佛教育局致徐民謀函,指出基於聯合邦、公眾及學生的利益,取消徐民謀的教師準證。同時諭令即刻停止教學,並於7天內呈繳其教師準證。
  • 1959年申請更新黃賢海準證
    1959年申請更新黃賢海準證: 1)12月12日陳時試董事長和徐其禮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 2)12月16日移民廳官員Khew Koon Yoong致徐其禮函
  • 陳嘉定聘書
    陳嘉定聘書
  • 與柔教育局長會談書信
    1)1959年11月24日柔教育局長S.V.J.Ponniah致函各校董事謂基於各校對董事會條例的混淆,他將在各縣召開會議以做說明。信中列出各縣會議時間及地點,請各校擇其一出席。 2)1960年2月1日陳時試董事長覆函謂將出席2月7日在High School Muar的會議。
  • 1959年申請延長林常雄準證文件
    1959年申請延長林常雄及金惠媛準證文件。林常雄和金惠媛自是年3月受聘於本校,教學表現良好獲續聘,乃申請延長二人準證至1960年1月15日。 1)10月13日陳時試董事長和徐其禮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 2)12月15日移民廳官員Khew Koon Yoong致徐其禮函
  • 1958年Lin Chow Pei準證
    1958年龔鑄山董事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事關教師Lin Chow Pei的台灣重入境證。
  • 1957年申請黃賢海入境文件
    1957年申請數理教師黃賢海入境文件,黃賢海原任南洋大學助教,將於年杪南大教職屆滿後轉任木校教職。 1)8月30日王秀南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草稿(中文) 2)8月31日王秀南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英文) 3)10月2日王秀南校長致柔佛移民廳函
  • 1957年申請陳建安入境文件
    1957年申請教師陳建安(陳紹源)入境文件。 1)10月8日王秀南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草稿(中文) 2)10月8日王秀南校長致聯合邦移民廳函(英文) 3)10月14日柔佛移民廳致王秀南校長函 4)10月17日王秀南校長致柔佛移民廳函 5)10月19日柔佛移民廳致王秀南校長函 6)10月24日王秀南校長致柔佛移民廳函 7)12月21日徐期禮校長致柔佛移民廳函
  • 1957年王秀南校長致董事會函—劉聘之薪金
    1957年王秀南校長致董事會函說明教師劉聘之提呈其大學教授資歷及服務證明,因此其薪金應由原本的第二級改成第一級計。
  • 1956年馬來亞聯合邦移民廳函
    馬來亞聯合邦移民廳C.E.Hopkins,M.B.E.來函,隨函退還謝詩白的印尼護照,同時給予專業訪問準證。
  • 1954年遴選校務委員
    1954年杪,董事會聘林郁初博士為新學年校長,惟林郁初博士因入境手續關係未能於開學前蒞校主持校政,董事會乃於12月21第六次執行董事會中遴選出龔鑄山、劉在川、潘金順、羅微光及林清泉五人校務委員暫代主持校務。
  • 1954年申請林郁初入境文件
    1954年校董吳志賢申請新聘校長林郁初入境文件
  • 1954年教育局對教師辭職處理之指示
    1954年柔佛華校視學官耿威廉(W.G.D.Guun)轉達教育局長指示:華校教師離職,各校監理員須於一個月前函達華校視學官,並將辭職教師的準證寄至華校視學官署。若該教師轉往他校執教,須重新申請準證。
  • 1968年董事會就教師翟文智校長函
    1968年董事會致函翟文智校長通知教職員去留問題決定:續聘者計24人,解聘者3人。
  • 1967年徵聘校長啟事草稿
    1967年杪,董事會徵聘校長啟事草稿。
  • 1959年董事會致梁宇皋函
    1959年董事會就聘賀師俊為校長事致函時任副教育部長梁宇皋。
  • 林行之
    1)黃仕元致徐其禮校長函 2)楊祈敬致徐其禮校長函
  • 陳必智
    陳必智個人照、教師註冊證、廈門大學畢業證書、家庭照。
  • 陸允齡
    陸允齡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