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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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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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題收錄國家檔案局柔佛分局自1912年至1930年有關中華學校及化南女校創立之檔案,展現了先賢為興學辦校而眾志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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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18年麻坡華社先賢關於義興公司遺產請願書
    麻坡華社先賢於1916年義興公司被諭令解散後對於在麻坡的產業(一間店屋)產權呈請願書。請願書中闡明,此間店屋原為林文圖以低價格售予麻坡義興公司,費用由麻坡華社承擔;而新山義興公司和麻坡義興公司除了名字外,實際分屬不同機構,所以,請求勿將上述產業出售以償還新山義興公司的債務。同時,要求允許麻坡華社將上述產業用以創立一所公立華文女校,或符合麻坡華社整體利益的其他用途。 註:麻坡義興公司房產最終在楊永就和陳二弟協助下,拍賣後撥6千元充做中華學校新校舍(四維堂)建築費。
  • 柔佛政府憲報第284號頒布化南校地
    柔佛土地與礦產專員F.C.Marshall於1930年4月16日通過憲公布依據"1910年土地法令"第9條,將蔴坡市區編號8636及2703兩土地保留予興建一所華文女子學校之用途,並由林照英及張順蘭等人管理之。
  • 中華學校董事呈柔佛政府函
    中華學校董事於1919年2月28日呈函柔佛政府,要求將義興公司拍賣在麻坡的二間店屋所得16,700元捐予本校用以興建一所女校。
  • 蔴坡華社各邦領袖致蘇丹函
    蔴坡華社各邦領袖於1919年2月9日呈函蘇丹,陳述華社興建學校的意願,並告知此意願已獲各界熱烈支持,同時請求蘇丹捐款,承諾若蒙捐助,學校建竣後將懸掛蘇丹像以資紀念。
  • 英殖民地柔佛土地與礦產專員致蔴坡土地局函
    英殖民地柔佛土地與礦產專員於1918年4月6日致函蔴坡土地局,轉呈蔡廷瑞等人申請地段(Lot13)作為建校保留地之申請書,並建議由張順蘭、蔡廷瑞及鄭文炳為保留地信托人。
  • 創校先賢致市議會函
    本校創校先賢18人於1918年3月23日致蔴坡市議會函,闡明有關砂香街地段作為學校保留地經獲新山土地總監批準,要求核發地契。
  • 蔴坡華社致柔佛土地總監函
    蔡廷瑞與黃亞四於1914年7月23日聯名致柔佛土地總監函說明JalanBakri廣東社群所屬地段的應用及興建學校事。以蔴坡椒蜜公局為首的53個蔴坡商號聯署:潮裕豐、勝合發、英吉成、源昌通記、英記、新其德、協昌、天福隆、協順成、德興號、怡昌、振福隆、悅興、成興、廣源興、廣裕發、福源、廣發祥、何廣茂、潮裕成、濟隆號、?、廣*發、德國神農大藥房、永成盛、廣德隆、潮正興、隆昌盛、新正發、永合、炎榮記、膠鴻發、?、廣濟堂、南盛、德昌、廣潮興、廣潮發、*益豐永記、美成、益裕、怡豐、德昌棧、**昌、源茂興、永和隆、**合、成茂棧、和利豐、?、泰裕發、和發。 註:?商號無法辨識,*商號部分字體無法辨識。
  • 1912年英殖民柔佛土地專員A.S.Jelf致蔴坡土地局函
    英殖民柔佛土地專員A.S.Jelf於1912年6月26日致蔴坡土地局函,轉達蔴坡華社領袖要求將砂香街一段近日向一馬來人贈買的土地保留為興建學校用途。A.S.Jelf於近日視察該學校(中華學校),該校有學生約80名,宣揚共和思想。信中建議該地只要是被用於學校,即予豁免租金稅金。
  • 1912年英殖民地專員A.S.Jelf致蔴坡土地局函
    英殖民地專員A.S.Jelf於1912年6月16日致函蔴坡土地局,轉達以蔡廷瑞為的首的蔴坡廣東社群要求將Jalan Yahya一段地保留為興建學校用途。該地段原有一座華人寺廟Si Pi Kong,正在市政局的指示下拆除。A.S.Jelf並建議豁免租金的方式保留予興建學校。惟若該地段在一年內未興建學校或轉移為其他用途,則須徵收租金。隨函附地段繪圖。